问题 问答题

张三为了支付B公司多次讨要的欠款,于是假冒A公司开出了一张以某银行为付款人,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B公司因支付李四货款背书转让给李四,李四在与王五的买卖合同中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王五,但王五要求李四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李四找B公司作保证人,B公司同意并在票据上写明保证人、被保证人及保证日期。王五接受汇票后将票据金额改成25万元,背书转让给赵三以支付欠赵三25万元的款项。赵三持票向付款人某银行提示承兑,被银行拒绝。请回答下列问题:

(1)赵三作为持票人被拒绝承兑后应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若向王五主张权利,王五承担20万元还是25万元的责任?

(2)B公司是否可以为保证人?为什么?

(3)若B公司偿付了后手的请求金额,是否能通过对张三行使票据权利以实现自己的权利,为什么?

(4)A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1)行使追索权。王五承担25万元的责任。

(2)不可以。保证人应为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或B公司为票据债务人,不能为保证人。)

(3)不能。张三不是票据的行为人(或张三的名字未在票据上出现),不承担票据法上的责任。

(4)承担。A公司不是票据行为人(或虽然A公司的名称在票据上出现,但不是A公司所为),不承担票据法上的责任。

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