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因经营管理不善,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09年初停产。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决定申请破产。2009年3月1日,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2009年3月28日,法院裁定受理,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通知债权人自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40天内申报债权。请回答:

(1)法院立案时间是否合法?

(2)法院规定的债权人申报期限是否合法?

(3)哪些债权人依法不用申报债权?

(4)在债权人会议上,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哪些事项没有表决权?

答案

参考答案:

(1)立案时间不合法。因为债务人提出的申请,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之内裁定是否受理。本案审查时间超过15日。

(2)合法。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3)职工债权。

(4)对于和解协议,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

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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