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化妆品制造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指甲油一批,不含税价款230000元,另收取运费4000元,包装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3000元;生产该批化妆品领用外购指甲油一批,该批指甲油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其价款为47000元。则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元。

A.50020.23

B.51125.64

C.56694.87

D.58000.02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指甲油属于化妆品。运费及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要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并入销售额中征税。领用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在计算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30000+(4000+3000)÷(1+17%)]×30%-47000×30%=56694.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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