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公司甲于2010年5月至6月间,从中鑫公司财务负责人乙手中购买6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从印制假发票的丙手中购买伪造海关代征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500份。甲利用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某实业公司、某电脑公司等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虚开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近1.1亿元,税额达1800多万元,将剩余的100份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给丁,甲从中共获利200多万元。甲再次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被抓获。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偷税罪
B.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购买普通发票罪
E.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答案
参考答案:C,E
解析: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属于两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即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是因为两个行为之间有牵连关系,符合牵连犯的特征,所以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刑法》第208条的规定实际包含以下含义:a.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来定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按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b.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按照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如果出售的是真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