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内地和港澳台地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选项正确的是:()

A.内地有权受理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两个以上中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其一

B.澳门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在香港是高等法院

C.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或澳门的,申请人不能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两地法院先后执行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总数

D.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内地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在内地做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皆按相关规定予以认可和执行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错误。在内地指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香港特区指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在内地和澳门受理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均为中级法院,只是在澳门有权执行的是初级法院而已。故B项说法正确。在内地与澳门,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的,两地法院都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予以认可的,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等执行措施。仲裁地法院应当先进行执行清偿;另一地法院在收到仲裁地法院关于经执行债权未获清偿情况的证明后,可以对申请人未获清偿的部分进行执行清偿。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故C项错误。与内地和香港之间的上述安排相比,内地与澳门之间的安排在标题上多了"认可"二字,但这两个安排的核心内容是相同的,差异主要在于程序性细节。故D项错误。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单项选择题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