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2006年6月1日下午,甲带其6岁的女儿乙到H市儿童乐园游玩。其间,儿童乐园中的一个3米多高的卡通塑像因摆放不合理发生倒塌,将正在旁边玩耍的乙砸伤,造成其两处骨折。甲作为乙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将该儿童乐园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医药费共计7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请问:
一、本案中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主要有哪些?
二、本案中的证明责任应当如何分配?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一、本案中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是儿童乐园的卡通塑像将乙砸伤2、卡通塑像摆放不合理发生倒塌3、乙的伤情4、儿童乐园有无过错
二、甲应承担是儿童乐园的卡通塑像将乙砸伤、卡通塑像摆放不合理发生倒塌、乙的伤情等案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儿童乐园应承担自己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理由:
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埘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2、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扫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