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先生和李先生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每个月从公司领取工资3000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这部分工资不得从企业利润中列支
B.王先生和李先生开办合伙企业,每个月从公司领取工资3000元,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这部分工资不得从税前扣除,生计费用也不需扣除
C.王先生和李先生开办合伙企业,每个月从公司领取工资3000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这部分工资不得从企业税前利润中列支,但是可以扣除投资者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计费用
D.王先生和李先生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每个月从公司领取工资3000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这部分工资在合理范围内,可以从企业税前利润中列支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根据税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时投资者的工资不能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扣除生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