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5时
B、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
参考答案:B, C, D, E
解析: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