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下列关于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律师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受其或其家属委托参与案件的调查与了解工作
B.被害人直至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有权委托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C.律师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侦查机关讯问后即可受聘提供法律咨询
D.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律师
参考答案:A,B,C
解析:D项的错误很不明显,应该算不规范的说法,因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只有在案件受理并接到法院的通知后才能委托辩护人,在此之前委托的不能被称为辩护人。注意《刑事诉讼法》第33条与第40条在表达上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