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张某是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由于涉嫌办案不公,该院依照法定程序给予其记过处分,张某觉得自己没有办案不公,因而对处分决定不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B.有权向市检察机关申诉

C.复议或申诉期间,不停止对检察官处分决定的执行

D.如果对张某的处分是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但是对于所谓名誉损害,无须采取措施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检察官法》第47条规定:“检察官对人民检察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受理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复议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检察官处分、处理决定的执行。”
  依此,AB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D项的说法则无法律依据。
  在《法官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考生在复习本法的相关考点时,最好可以结合《法官法》中的内容比较记忆。有关检察官申诉控告的法条还有《检察官》第48~50条,考生只需作简单识记即可。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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