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方、乙方因一起经济纠纷案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方向甲方给付93万元。由于乙方不主动履行义务,甲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时,由于执行人员对乙方不积极主动履行义务而又要法院来强制执行极为不满,因此故意将乙方的98万元存款强行划拨,乙方要求法院赔偿因错误强制执行所造成的损失。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A.人民法院不予赔偿,应当由执行人员赔偿
B.人民法院应予赔偿,赔偿后再向执行人员进行追偿
C.人民法院应予赔偿,赔偿后不能向执行人员进行追偿
D.人民法院可以向执行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考点] 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31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依此,B项正确。
第24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四)、(五)项规定情形的;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有前款(一)、(二)项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此,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