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下列哪些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
A.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B.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C.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D.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
参考答案:B,C,D
解析:[考点]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对B、C、D项中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A项属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