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合伙企业泰隆商行由甲、乙、丙投资兴办。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一起民事诉讼中;甲未与乙、丙商量放弃了商行的债权20万元,乙、丙事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其法律效果是______。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对乙、丙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

参考答案:A,D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