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因不服市国土局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国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两天以后,市国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高某应当如何处理?( )
A.重新起诉
B.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
C.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本案
D.对法院所作的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参考答案:A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48、51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6、37、49条规定了行政诉讼中的撤诉。《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6条,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法院不受理。但是本题中,国土局撤销处罚决定后,又作出同样的处罚,这一处罚实际上是一个新的行政行为,所以,应该重新起诉。第36条中所讲的申请再审也不适用于本题,因而不选B。C项的错误在于原来的撤诉申请已被准许,不存在可被撤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