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区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丁某(彝族)提出自己听不懂普通话,要求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无权提出这一请求,因为普通话是官方语言
B.对丁某的这一请求,法院不应当准许,因为本案已经开庭,如果允许会造成诉讼延误
C.对丁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
D.对丁某的这一请求,法院不应准许,因为上海不是少数民族聚居地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各民族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本题是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考查。《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这是民族平等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指派或者聘请翻译人员进行翻译,对于此项权利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这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确保诉讼公正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