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四个关于刑事诉讼中的法定期间的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A.监视居住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B.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一审期间是6个月

C.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一律是10日和5日

D.申请恢复的期间是障碍消除后的5日以内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A项错误。《刑诉法解释》第109条规定:“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期满7日以前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由此可见,一审期限与公诉、自诉以及被告人是否被羁押都有关系。不能笼统地说审判期限是6个月。B项错误。《刑诉法解释》第242条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由此,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根据民事部分是与刑事部分一并审判还是另行审判而不同。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D项正确。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