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利好公司欠欣雅公司19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欣雅公司经过调查得知下列情况:(1)丰丰公司与利好公司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利好公司已经付款,而丰丰公司尚未交货,交货日期未届至;(2)利好公司与明信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买卖合同,明信公司共分4期交付货款,在清算货款之前利好公司保留机器设备所有权,现明信公司已有两期到期货款未支付,利好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欣雅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以自己名义请求明信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
B.以自己名义请求明信公司向自己支付货款
C.以自己名义请求丰丰公司向自己交货
D.以利好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丰丰公司向自己交货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保全中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因为是金钱债权,所以请求丰丰公司向自己交货、以自己名义请求明信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