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从1988年到2004年,我国现行宪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正。其中“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是在( )。

A.1988年的第一个宪法修正案

B.1993年的第二个宪法修正案

C.1999年的第三个宪法修正案

D.2004年的第四个宪法修正案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参见《综合基础知识》(2008年版)第134页。2002年党的十六大修改 * * ,将党的基层委员每届任期3年或者4年改为3年至5年,以把乡镇党委和其他有关基层党委的任期与上级党委的任期衔接一致。根据这一精神,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将宪法第98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这样修改,各级人大任期一致,有利于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人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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