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3条规定,下列( )情况不属于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不能相应顺延。

A.发包人未能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不可抗力
C.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D.一周内停水、停电造成累计超过8小时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1Z206064工期索赔的计算。《建设工程示范文本》规定,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注意D选项,因为首先要界定责任方,故排除。

问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