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某系甲市环保局局长,2009年4月30日,被甲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甲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因张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后又积极退回赃款,按刑法规定,对张某应免除刑罚。甲市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此案应如何处理
A.提起公诉
B.不起诉
C.撤销案件
D.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检察院自侦案件审查起诉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高检规则》)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且制作不起诉意见书。根据《高检规则》第235条规定:“提出起诉意见或者不起诉意见的,侦查部门应当将起诉意见书或者不起诉意见书以及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本院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国家或者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在提出提起公诉意见的同时,可以提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可知D项正确。注意A、B、C三项的决定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才能作出,而此案处于侦查终结阶段,因此不要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