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甲犯强 * * 罪的举报材料,经审查后认为甲没有强 * * 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不予立案
B.要求孙某撤回控告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立案审查的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其采用的处理方法也不同(在立案阶段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如果属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在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应当判决宣告无罪,或者裁定终止审理),本题中公安机关收到甲犯强 * * 罪的举报材料,但是这并不代表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并进入侦查阶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公安规定》)第162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由此,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则不予立案。可见,本案处于立案阶段,这里是“审查”,而并不是“侦查”,答案应该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