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某性格孤僻,对性格开朗、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宿舍室友张某怀恨在心,一次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后被同学劝开。李某的脸被张某一拳打肿。李某在日记中写明“要报复,干掉张某,让张某从世界上彻底消失掉”,并写下了详尽的杀人计划。此后,李某无任何异常行为。2个月后,李某的日记本被张某偶然看到,张某报告了派出所。李某的行为如何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

C.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是在人的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活动,关键是在客观上侵害或威胁了社会关系的行为,故思想与无意识的举动被排除在外。即言论、书面表示等本身不是犯罪行为。因此,本题中李某只是犯意的一种自我表示,尚不构成犯罪。A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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