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居民企业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经某注册会计师审核,在“财务费用”账户中扣除了两次利息费用:一次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2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支付利息费用4.5万元;另一次经批准向职工借入流动资金50万元,借款期限9个月,支付利息费用2.25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5.48
B.5.25
C.5.41
D.5.79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年利率=(4.5÷200)×2=4.5%。 向职工借入流动资金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50×4.5%×9÷12=1.6875(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20×12%=2.4(万元),实际发生5万元,只能扣除2.4万元。 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2.25- 1.6875+5-2.4=23.1625(万元) 应纳所得税=23.1625×25%=5.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