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个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B.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用工合同
C.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
D.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选项A: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个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选项C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关系,因此双方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

问答题

案情:2003年10月底,刘曙光因被车撞伤送进A市人民医院诊治,分两次将500毫升血浆输入体内。2003年底,刘曙光声称自己在A市人民医院输血时染上乙肝,因为输血后一个月自己开始出现全身乏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等症状,经省级医院确诊患有乙型肝炎,而自己家人均无乙肝病史。2004年 1月,刘曙光以在A市医院就诊期间在输血过程中感染乙肝为由,向A市某区法院起诉,请求A市医院赔偿各种费用30万余元。一审中,医院护士岳某提供证言证明刘曙光在医院只打过点滴,没有输血。刘曙光代理律师提交刘曙光在A市人民医院输血时的费用单据。A市人民医院辩称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医院输入血浆携带乙肝病毒,自己不应承担责任。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未向法院举出直接输入被告提供的血浆而染上乙肝的证据,本院也未收集到相关的证据,故原告诉讼请求木予支持,驳回刘曙光的诉讼请求。刘曙光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合议庭阅卷后径行判决,由医院承担对刘曙光的赔偿责任。二审败诉后,A市医院的代理律师进行了多方调查,从刘曙光同事武某处获知,2003年4月到6月刘曙光曾在A市嘉德医院住院治疗,A市医院的代理律师从嘉德医院取得刘曙光的病历,该病历证明刘曙光在2003年4月已经患有乙型肝炎。
问题:
1.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