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宋江、李逵、林冲等人欲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0万元,则下列说法或做法错误的是:

A.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8万元

B.宋江的出资不得全部都是知识产权

C.所有货币出资不得低于12万元

D.林冲以其所有的一处房产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之前转由公司占有,但无须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答案

参考答案:A,B,D

解析:[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法条依据如下:
《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需要注意我国仍采用法定资本制,即注册资本必须被全部认缴,但是可以分期缴纳。
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出资方式的限制由过去的限制知识产权出资最高额改为限制货币出资最低额。
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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