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其中可以利用的,由各该生产企业负责利用
B.对因不具备技术经济条件而不适合利用的,由各该生产企业负责无害化处置
C.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的名录及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管理部门规定
D.生产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对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负责回收
参考答案:C
解析:[精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规定,生产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对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负责回收;对其中可以利用的,由各该生产企业负责利用;对因不具备技术经济条件而不适合利用的,由各该生产企业负责无害化处置。对前款规定的废弃产品或者包装物,生产者委托销售者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回收的,或者委托废物利用或者处置企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受托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负责回收或者利用、处置。对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消费者应当将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交给生产者或者其委托回收的销售者或者其他组织。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的名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