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应当如何解释条款的含义

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格式条款的解释 根据《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下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本题中保险合同中的“意外伤害”条款为保险公司事先拟定提供给投保人的,故应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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