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3)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则:( )

A.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B.书面纠正意见应呈报批准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送交批准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C.书面纠正意见应直接送交批准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D.批准机关在接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对该决定重新核查

答案

参考答案:A,B,D

解析: 《高检规则》第4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呈报批准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送交批准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第42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向批准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送交不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监督其立即对批准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结果进行重新核查,并监督重新核查的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核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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