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根据某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某地区政府决定在本地修建一条区级公路,就修建公路的占地情况,该地区政府与当地群众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大部分群众已经领取了拆迁补偿款,协助完成了拆迁工作,然而也有少部分“钉子户”拒绝拆迁,此事一出,大家议论纷纷。下面关于该事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学生甲说,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提出的
B.群众乙说,土地都是国家的,国家有权征收和征用,既然给了补偿,算是赚到了
C.学者丙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只要公民不同意,国家就不能侵犯
D.学者丁说,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宪法修正案
[讲解] 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私有财产权保障的规定。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