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是一港资企业,2000年,该公司为了促销产品,自行印制“幸运大抽奖详情”并广为派发。大抽奖内容为:凡在该公司购买超霸家庭影院系列一套,一星期内均可参与大抽奖,一等奖一名,为新加坡、泰国十日游(价值为港币8800元);二等奖一名,为可免费参加香港八日游(价值为港币5000元)。试问,该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A.合法,公司有自由设奖的权利

B.合法,港资企业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

C.不合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因为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了人民币5000元

D.合法,因为最高奖价值虽超过了5000元,但其奖励并不是现金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理由:本题考查的是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时的限定条件。超过5000元的巨奖销售容易造成很多弊端,如客观上损害了竞争对手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利益,容易造成部分消费者偏离购物本意,忽略商品本身的价值、质量、性能等,同时还容易造成物价的不合理上涨。所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巨奖销售行为进行了规制。如第13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本题中,按照举办有奖活动时间港币和人民币的比价折算,其最高奖金额已远远超过了人民币 5000元。同时,按照立法精神,无论奖励是以现金物品,还是其他经济利益,都不能超过5000元。而且根据有关法律,在我国设立的外资企业,也必须遵守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故答案为C。

选择题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