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DVD机1000台,应付款300万元,由丙以其持有的乙公司的上市股票作为质押,担保甲按约付清货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自向证券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B.该质押合同无效
C.若甲到期拖欠货款,丙应承担担保责任
D.若甲到期拖欠货款,丙应承担过错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测试点] 权利质押的生效及担保无效后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143条第4款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本题中,抵押标的为丙所持有的乙公司的上市股票,故乙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违反了该条的规定,质押合同应当无效。《物权法》第172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丙应依法承担过错责任,故D当选。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