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该申请权利要求的评述哪些是正确的?()
A.其撰写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有关权利要求书的规定
B.应当将权利要求1和2组合成一个新的独立权利要求
C.不允许将权利要求2的内容写入权利要求书中
D.应当写成两项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
参考答案:A
解析: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A.B.C.题目中所述的两个权利要求在形式上都符合相关撰写规定。故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
D.两个权利要求在撰写形式上都符合规定,没有理由要求其必须写成两个独立权利要求。故选项D错误。如果从扩大发明创造保护范围的角度来考虑,权利要求2中的内容也可以写成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这样将得到更宽的保护范围。例如,如果希望获得最宽的保护范围,上述权利要求2可以改写为:“2.一种×××材料,主要组成为(或者组成为)含11.5%X,43.6%Y及44.9%Z”。但是修改成上述权利要求的撰写形式后两项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将因为不具有“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而失去单一性。即使将权利要求的范围缩小一些而改写为“2.一种制造安全销的×××材料,主要组成为(或者组成为)含11.5%X,43.6%Y及44.9%Z”也依然存在单一性的问题。只有再增加其他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之后才能够使其满足单一性。所以,虽然从尽量使申请的发明内容得到最大保护范围的角度来看,可以写成两项独立权利要求,但是并不能一定使其成为可以合案申请的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故选项D错误。
(注意:从全题的角度来看,本题的考查内容主要在于权利要求是否符合撰写规定,也可以由此判断出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