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哪些不应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照片中出现?()
A.北京天坛照片
B.绘制图中表示光影明暗效果的线条
C.尺寸线、中心线、虚线
D.古代名画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外观设计的客体与图片的绘制
《专利法》第2条第4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审查指南2010》1-3-7.3“适于工业应用的富有美感的新设计”中规定:“适于工业应用,是指该外观设计能应用于产业上并形成批量生产。”
A.《专利审查指南2010》1-3-6.1.3“妨害公共利益”中规定:“妨害公共利益,是指外观设计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以著名建筑物(如 * * )以及领袖肖像等为内容的外观设计不能被授予专利权……”选项A属于著名建筑物,故选项A错误,符合题意。
B.C.《专利审查指南2010》1-3-4.2.2“图片的绘制”中规定:“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并应当以粗细均匀的实线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故选项B、C错误,符合题意。
D.《专利审查指南2010》1-3-7.4“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中规定:“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8)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故选项D错误,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