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以下关于外观设计产品名称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不应包含产品的规格或数量、单位
B.可以包含产品的形状、色彩和使用材料
C.不应包含商标名称、人名
D.可以说明产品的用途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解析:
外观设计产品名称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1-3-4.1.1“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的规定。
A.C.根据上述(4)中的规定,选项A正确;根据上述(1)中的规定,选项C正确。
B.《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删除了对于选项B中情况的限制规定。故选项B正确。
D.《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8条第1款中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专利审查指南2010》1-3-4.3“简要说明”之(2)中规定:“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专利审查指南2010》1-3-1-2.1“分类的依据”中规定:“外观设计分类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图片或者照片以及简要说明中记载的产品用途为依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中一般不能包含专用于说明产品用途的文字。故选项D错误。
(注意:外观设计名称中,也可能会包含一些能够表明产品用途的名词,如:“汽车轮胎”中的“汽车”也可以间接表明其用途,但由于其组合在一起代表一个完整的产品名称,因此是允许的;但是如果名称写为“专用于汽车上使用的……”则是不允许的,因为该文字只用于说明产品用途,不能作为产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