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以下哪些内容可以在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中写明?()

A.新开发产品的使用方法或用途

B.产品的透明部分

C.产品的性能和结构

D.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答案

参考答案:A, B, D

解析: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简要说明

A.B.D.《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专利审查指南2010》1-3-4.3“简要说明”中规定:“……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专利审查指南2010》1-3-4.2.2“图片的绘制”中规定:“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故选项A、B、D正确。

C.《专利审查指南2010》1-3-4.3“简要说明”中规定:“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故选项C错误。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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