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简要说明
B.在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设计要点
C.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简要说明提出主动修改
D.在侵权判断过程中,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A.《专利法》第27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的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故选项A正确。
B.《专利审查指南2010》1-3-4.3“简要说明”中规定:“……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故选项B正确。
C.《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2款规定:“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故选项C正确。
D.《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故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