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申请人对其发明专利申请进行的下述哪些修改是允许的?()
A.修改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使其与独立权利中前序部分所说现有技术相适应
B.将仅在说明书摘要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增加到独立权利要求
C.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
D.将附图中的词语和注释补入说明书文字部分中
答案
参考答案:A, C, D
解析:
允许的修改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2.2对说明书及其摘要的修改:“……(3)修改背景技术部分,使其与要求保护的主题相适应……”选项A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3.1不允许的增加:“不能允许的增加内容的修改,包括下述几种。(1)将某些不能从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或权利要求书中直接明确认定的技术特征写入权利要求和/或说明书。……”说明书摘要仅是技术信息,不具有法律效力,选项B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2.1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主要包括……增加或者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对于上述修改,只要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已清楚地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就应该允许……”选项C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2.2对说明书及其摘要的修改:“……(9)修改附图。删除附图中不必要的词语和注释,可将其补入说明书文字部分之中;修改附图中的标记使之与说明书文字部分相一致;在文字说明清楚的情况下,为使局部结构清楚起见,允许增加局部放大图;修改附图的阿拉伯数字编号,使每幅图使用一个编号……”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