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5年,王某在中国工商银行静远县支行金都储蓄所存入10万元。2007年王某欲取钱时,发现自己的10万元竟被人取走了,王某认为银行存在过错,欲诉诸法院。则本案的被告应如何确定
A.金都储蓄所、静远县支行
B.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C.金都储蓄所
D.静远县支行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被告的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六)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可知,中国工商银行的分支机构静远县支行才有诉讼主体资格,而储蓄所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本题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