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有如下的运算符重载函数定义:
double operator+(inti,intk)return double(i+k);
但定义有错误,对这个错误最准确的描述是( )。

A.+只能作为成员函数重载,而这里的+是作为非成员函数重载的

B.两个int型参数的和也应该是int型,而这里将+的返回类型声明为double

C.没有将运算符重载函数声明为某个类的友元

D.C++已经提供了求两个int型数据之和的运算符+,不能再定义同样的运算符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运算符的重载。C++语言规定,不能作为非成员函数重载的运算符有=、[]、()、->以及所有的类型转换运算符,故选项A)错误:运算符重载对返回值类型没有限制,故选项B)错误;C++并不强制要求非成员重载的运算符一定是某个类的友元,所以选项C)错误;题目中重载的“+”运算符的两个参数都是int类型,而C++已经提供了求两个int型数据之和的运算符+,编译器无法区分应该调用哪一个,所以应该选择选项D)。

问答题

2008年,冯健在北京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冯健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冯健经营的饭店挂靠在明光电子元件厂,冯健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挂靠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北京市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冯健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公司的好朋友王兆安帮忙进行装修。事后,冯健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冯健并未按约定付款,王兆安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王兆安的妻子张丽对此表示不满。半年以后,冯健仍然没有还款。这时,王兆安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冯健索要装修费;但是冯健否认有此事。王兆安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冯健提出王兆安的弟弟王亿安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账,故对王兆安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冯健还申请对王兆安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王兆安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王兆安模仿冯健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兆安的诉讼请求。
王兆安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王兆安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冯健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王兆安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冯健对王兆安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