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
A.类比法律推理
B.归纳法律推理
C.演绎法律推理
D.设证法律推理
参考答案:C
解析: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其一般形式为: A事物有a、b、c、d属性 B事物有a、b、c属性 因此,B类事物也具有d属性。 类比推理得到的结论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归纳推理主张的是如果前提为真,结论就比较有可能为真或者不是假的。 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涵在前提之中的推论。 设证推理是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其一般形式是: C被观察到或待解释的现象 待解释现象C 如果H为真,那么C是当然结果 如果H,则C 因此,H 所以H 根据上述四种推理的概念,结合本题,大前提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前提是“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结论是“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所以法官所用的是演绎推理。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