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11年3月,某企业支付苗某退职费18000元,该退职费符合规定条件与标准;同时当月还支付徐某退职费20000元,该退职费不符合规定条件与标准。已知苗某、徐某每月工资均为2500元。则两人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是( )元。
A.250
B.700
C.675
D.65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对退职人员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收入的,可视为其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并以原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标准,划分为若干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税额。
苗某取得的符合规定条件与标准的退职费18000元,免税。苗某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2000)×5%=25(元)
徐某取得的不符合规定条件与标准的退职费,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划分收入的月份:20000÷2500=8>6个月,应按6个月平均划分计算。
计算6个月平均税额再推回全部应纳税额:
[(20000/6-2000)×10%-25]×6=650(元)
徐某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2000)×5%=2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5+650+25=700(元)
注意,自2011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