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11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400万元。2012年4月5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东方公司应赔偿西方公司300万元;东方公司和西方公司均不再上诉。东方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1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2年5月15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东方公司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增的金额为()万元。
A.100
B.90
C.75
D.67.5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该事项对东方公司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400-300)×(1-25%)×(1-10%)=6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