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共与养子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解除,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在上诉后的第4天,李某因急病死亡。此案应如何处理

A.由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B.由一审法院终结诉讼

C.由二审法院终结诉讼

D.由二审法院中止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接触收养关系诉讼中,是以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因此,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身份关系也就不存在,也就没有必要继续诉讼,法院也就应该终结诉讼。题干中,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其与养子的收养关系,在其提起上诉之前就已经死亡了,一审法院也就应该裁定终结诉讼。所以答案为B。

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

1990年以后,辽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出现了一个上升——下降——再上升的过程,其变动轨迹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0-1994年,城乡居民的收入比率由1.85扩大到2.14,收入绝对差额由714元扩大到1624元。第二阶段1995-1998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出现短暂回落。城乡居民的收入比率由2.1下降到1.79,收入绝对差额扩大的势头得到遏制,仅由1935元增加到2037元。第三阶段1999-2007年,城乡居民的收入比率由1.96再度扩大到2.58,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额由2398元扩大到7527元。

城乡居民收入比率变化轨迹与我国城乡改革的进程基本吻合。90年代以后,国家改革的重心逐步转向城镇,随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和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城镇居民工资水平得到大幅度增长。1990-1994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6.5%,快于农民纯收入的增长速度2.6个百分点,致使城乡居民收入比率扩大。在1995-1998年期间,国家连续两次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农民纯收入高速增长,增长速度达到16%,快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5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差距比率连续4年下降。1999-2003年,由于种养效益低、收入来源单一、负担沉重等原因,农民增收进入最困难时期,其中1999年和2000年,农民收入甚至出现了负增长。2004年以后,得益于国家一系列支持农民增收的重大政策,农民收入增速回升,但仍未改变慢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状况。在1999-2007年期间,农民纯收入的增长速度为7.1%,慢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4.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上升至2.58。

1995年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约是1990年的()

A.1.8倍

B.2.1倍

C.2.4倍

D.2.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