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周某于2004年7月某晚将一名女青年骗到家中,将其强 * * 后杀害。周某的父母亲发现这一情况后,马上动员周某去公安局自首,周某不肯去。于是周父在家看好周某,周母去公安局报告。到了公安局,周母恰遇在公安局任副局长的亲戚田某,周母即把情况向田某说明。田某说:"杀人要偿命,自首也要坐一辈子牢,不如逃掉,逃过20年就没事了。把我的车开去,赶紧开我的车送他逃走。"周母听了田某的话就打消了自首的念头,开上田某的车回家送周某逃跑。田某的行为构成:

A.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B.窝藏罪

C.徇私枉法罪

D.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刑法》第417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田某作为公安局副局长,负有查禁犯罪之责,反而提供便利帮助周某逃避处罚,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窝藏罪的行为人要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徇私枉法罪发生在刑事活动中。田某的行为并非发生在刑事活动的诸环节中,不构成徇私枉法罪。故D项为正确答案。

问答题

2009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明确约定了以下事项: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机器设备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以上合伙协议在申请设立登记时经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纠正,企业在该年5月得以成立,取得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成立后,在当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以下的事项:
(1)为扩大经营,企业于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期限为1年,由甲以个人的财产为本企业提供担保。银行认为,甲为该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因此该担保行为无效。
(2)合伙人乙个人向银行贷款5万元,将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作为权利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3)7月,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丙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国有企业,A国有企业的资格为普通合伙人。
(4)10月,甲欲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经过其他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甲成为普通合伙人。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A企业是否可以接受丙的财产份额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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