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
参考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为: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第三,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