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分)法治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从古至今,法律都起着保障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
材料一:“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真正的法律,是广泛流传于所有人之中的、永恒不变的、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健全的理性。
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不能仅因思想而受惩罚。
——摘编自古罗马法
材料二:汉初,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摘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请回答:
(1)概括材料一中的古罗马法思想。(6分)综合材料一、二,汉朝的法治思想与古罗马有何不同。(4分)
材料三:“三权分立为立宪政体之精义。……吾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更令监察、考试二权亦得独立,合为五权。”“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拔取真才的制度。”
—一孙中山
(2)材料三中孙中山表达了什么民权思想?(2分)与近代西方国家相比有何特点?(2分)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特点产生的原因。(4分)
材料四:人们按家庭出身被分为“红五类”或“黑五类”的时代。“黑五类”的子弟被称为“狗崽子”,没有任何权利,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北京青年工人遇罗克以极大的勇气站出来批判,他认为“不管是什么出身的青年放弃思想改造,都是错误的,对于改造思想来说,出身好的青年比出身不好的青年并没有任何优越性”。他希望一切青年都享有平等的社会政治权利。这位孤独而勇敢的思想者在1970年因“思想反动透顶”、“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的罪名被处以死刑,献出了自己27岁的年轻生命。
材料五:1993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法律。新时期颁布的部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遇罗克的悲剧说明了什么?(2分) * * 结束后我国为避免这样的悲剧重演在法治领域取得了什么成就?(4分)
(1)法律是理性的表现,是维护正义的工具(理性与正义是法律的灵魂);无证据不定罪(或疑罪从无);不得因言获罪(言论自由、思想者无罪);(6分)不同:古罗马强调法,汉强调德(德主刑辅)(4分)
(2)思想:“五权宪法”(2分)特点:发展了西方三权分立学说,增加了监察权和考试权;(2分)原因:借鉴了中国古代考试选举官员的制度和对政府官员实施监察的制度;认识到了西方民主政治的缺点,结合了中国的国情。(4分)
(3)民主和法制遭到践踏。(2分)成就: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4分)
题目分析:
(1)本题考查了罗马法的精神和汉朝法律的特点。旨在考查学生在相应的材料中寻找有效信息归纳答题的能力。第一小问可根据材料一中的信息“法是……理性”“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思想而受惩罚”作答;第二小问可根据第一小问的答案结合材料二中的信息“德主刑辅,先教后刑”进行比较。
(2)本题考查了孙中山民权思想的内容、特点及成因。旨在考查学生在相应的材料中寻找有效信息归纳答题的能力。第一小问可根据材料三中的信息“合为五权”作答;第二小问可根据材料三中的信息“三权分立……之外……令监察、考试二权亦得独立”作答;第三小问可根据材料三中的信息“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拔取真才的制度”作答。
(3)本题考查了“ * * ”时期民主与法制遭到严重践踏的表现及新时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成就。旨在考查学生在相应的材料中寻找有效信息归纳答题的能力。第一小问由材料四中的信息“‘红五类’”“‘黑五类’”可知此时应为“ * * ”时期,再结合材料四中遇罗克悲剧的原因即可得出“‘ * * ’期间民主法治遭到摧残”的结论;第二小问可根据材料五中的信息“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法律”“新时期颁布的部分法律……”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