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土地的实际用途与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不一致时,评估应( )。
A.根据客观原则,按实际用途评估
B.根据合法原则,按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评估
C.根据最有效使用原则,按实际用途评估
D.按实际用途评估,在评估结果中扣除由于变更土地用途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参考答案:B
解析: 掌握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土地用途设定的原则”的掌握。土地估价设定土地用途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对土地使用权人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权属证明的,按土地使用证或权属证明上载明的用途实施评估;其他情况分别按以下原则确定:①对于实际用途与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用途不一致,属于改变土地批准用途的,若能够取得规划许可,则应在征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办理土地规划用途变更手续,对所涉土地的用途进行重新确定,并以新确定的土地用途即实际用途作为估价依据。②对一宗土地除了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用途外,还有其他用途时,则应视两者的关系而定。若两者相辅相成,其他用途仅作为合法用途的附属,则应以合法用途为准;若两者相互独立,并无必然联系,在不违反城市规划或取得规划许可的前提下,在估价中考虑其他用途的影响。③对于一些特殊用地,一般按综合用地进行评估,若实地调查核实后,确实为生产性依工业用途进行评估。涉及单位改制的用地,应依改制后企业性质和实际使用类型重新确定土地用途。④其他用地,应以市、县土地管理局审核确定的用途为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