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股东会,选举公司的监事。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

A.在某国家机关任处长的甲
B.曾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0年1月13日刑满释放的乙
C.曾担任某公司的经理,该公司于2009年7月被宣告破产,对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丙
D.该公司业务员丁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毕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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