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因销售商品出租给乙企业包装物一批,收取押金3510元。因乙企业逾期未退还租用的包装物,按协议规定,甲企业没收全部押金3510元。后考虑到原来收取的押金相对于售价金额较小,又加收了押金1170元。因该业务甲企业计入损益的金额为( )元。
A.3000
B.3510
C.4000
D.4680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甲企业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的金额=3510/(1+17%)=3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的金额=1170/(1+17%)=i000(元),故甲企业计入损益的金额=3000+1000=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