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规定没立有名无实的立法院,并在立法院成立以前,由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权的宪法(宪法性文件)是()。

A.《中华民国约法》

B.《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C.《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D.《中华民国宪法》(“蒋记宪法”)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评析] 考查要点是北洋政府的宪法性文件一一《中华民国约法》。北洋政府于1914年公布了《中华民国约法》(又称为“袁记约法”),它是袁世凯一手炮制出来的,是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该约法取消了《1临时约法》规定的国会制,规定设立有名无实的立法院。在立法院成立以前,由纯属总统咨询机关的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权,这为袁世凯复辟创造了条件。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和《中华民国宪法》 (1946年“蒋记宪法”)是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贿选宪法”)是北洋政府时期曹锟为了当选总统而授意炮制的一部宪法。“蒋记宪法”和“贿选宪法”没有规定立法院的内容,因此,排除C项和D项。《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虽然也有关于设立立法院的内容<该立法院属于国民政府的五院之一,但是该立法院在性质和职权上不同于“袁记约法”中的立法院),但是该立法院不具有咨询性质,因此,排除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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